國家發(fā)改委等四部委聯合發(fā)布《關于2016-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》,提出完善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車的運營政策,對新能源物流車不實行限行限購約束政策。
“雙十一”當天,全國快遞物流訂單達3.5億件,電商業(yè)快速崛起,物流量隨之迅猛增長;大城市霧霾頻現,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不斷增加……在雙重浪潮推動下,新能源物流車的火爆成為一種必然。
僅北京一地,統計在冊的物流運輸車就在10萬輛左右,算上以客改貨方式運行的“黑車”,全市的物流運輸車不少于20萬輛。傳統物流車油耗高、尾氣超標,新能源物流車的好處很明顯:無污染排放,環(huán)保節(jié)能,不受限行規(guī)定限制,車輛使用效率高;物流運輸車主要停放在大城市的偏遠地區(qū),停車資源充足,充電便利,白天使用夜間充電,有效利用夜間的低谷電能。
再算一筆經濟賬:目前城市物流配送車輛以微卡和輕卡為主,按照普通燃油貨車百公里綜合油耗為15升計算,每百公里的使用成本約為100元;按照純電動物流車百公里綜合耗電量30度,工業(yè)用電0.8元/度來計算,百公里的使用成本約為25元。物流車日均使用強度和行駛里程遠遠超過民用車,經濟效益被放大。